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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2021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
一、定期壽險是什麼?
定期壽險是指在保險合同約定的期間內,如果被保險人死亡或全殘,則保險公司按照約定的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若保險期限屆滿被保險人健在,則保險合同自然終止,保險公司不再承擔保險責任,並且不退回保險費,定期壽險是指有一定的保險期限,保險期屆滿,保險合同終止,與終身壽險相對,根據保險金額在整個保險期間是否發生變化為依據,可以將其分為定期定額壽險、遞減定期壽險和遞增定期壽險三種。定期壽險的保險期限一般有10年、15年、20年、30年或保到50歲、60歲、70歲等約定年齡多項選擇,定期壽險具有“低保費、高保障”的優點,保險金的給付將免納所得税和遺產税,比較適合經濟收入不高的年輕人購買。
二、定期壽險退保怎麼退?
買了定期壽險退保,可直接撥打承保公司客服電話申請,或者帶上本人身份證、銀行卡、保單到網點櫃枱辦理退保手續,另外,退保最好在保單猶豫期內,保險公司會將已交全額保費退還,定期壽險的保險期是“人生的一個階段”,且基本是消費型的,到期後繳的錢再也拿不回來了,如果是過了猶豫期退保,只能按現金價值表的標準退還保費,退保人會有一定的經濟損失,因為定期壽險基本上沒有現金價值,所以,沒有特殊原因,能不退保就儘量不要退保。
三、什麼是現金價值?
保單現金價值又稱“解約退還金”或“退保價值”,因為在保單生效後,前期多繳的保費連同其產生的利息累計後便形成了人壽保險的責任準備金,除去用於支付保險人的必要費用(如制單費、運營費等管理費用)外,剩餘的就是人壽保險保單的現金價值,在解約退保時,保險人應當將這部分價值返還給投保人,故而,現金價值又叫不喪失價值或者不喪失的賠償權,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是壽險保單所特有的,是對於投保人長期投保並在到期前退保所制定的利息計提補貼,壽險保單的現金價值表在保險合同中有明細參考數據。
總的來説,定期壽險退保是不划算的,儘量不要退保。